河南省新乡高新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办法公告
| 招商动态 |2017-09-06
新乡高新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办法公告
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积极性,吸引更多外来投资,优化产业结构,引进符合新乡高新区产业主导方向(投资规模大、科技含量高、带动作用强)的项目,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核心区建设,现将主要奖励办法公告如下:
1.对于成功引进的制造业投资项目,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~5亿元(含5亿元)且资金到期为12个月内的制造业项目,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‰;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~10亿元(含10亿元)且资金到期为18个月内的制造业项目,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.2‰;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且资金到期为24个月内的制造业项目,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.5‰。
2.对于成功引进的科研类投资项目,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~2000万元(含2000万元)且资金到期为12个月内的科研类项目,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‰;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~5000万元(含5000万元)且资金到期为18个月内的科研类项目,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.2‰;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且资金到期为24个月内的科研类项目,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.5‰。
3.对于成功引进的服务业投资项目,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~1亿元(含1亿元)且资金到期为12个月的服务业项目,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‰;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~2亿元(含2亿元)且资金到期为18个月的服务业项目,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.2‰;首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且资金到期为24个月的服务业项目,奖励标准为投资额的1.5‰。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新乡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李学军(负责制造业投资项目)联系方式 13937340366 3539981
新乡高新区服务业促进局局长刘强(负责服务业投资项目)联系方式 13513738084 3539897新乡高新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张国雷(负责科研类投资项目)联系方式 13603931388 3539850邮箱:xxgxqcjb@126.com
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2017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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